教學管理條例
發布時間:2015-04-03 14:32:40 瀏覽次數:2360次 [關閉 打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教學管理條例》的目的:為實現我校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特色化,切實提高管理水平、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和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和省、市教育部門有關教學管理的規定與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教學管理的指導思想: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特色辦學、質量立校、科學育人、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堅持以教學質量為核心,以培養高素質合格人才為宗旨,以科學、規范、特色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發展為導向,切實加強并做好我校的教學管理工作。
第三條 教學管理的主要任務:
1、研究教育教學及其管理規律,掌握教學管理的科學要素與基本要求,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2、制定完備的教學管理制度,建立穩定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
3、編制系統、完善的教學計劃,確定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實施有效的教學質量管理;
4、探索教學改革的途徑和方法,有計劃地推進與實施教學改革;
5、搞好日常教學的管理與服務,嚴格考試、考核的組織與管理,重視實訓與實習的管理;
6、組織開展教學督導、教學檢查、教學評估與考核,以及示范教學、評教評學等活動,以此促進和保障教學;
7、加強教師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
8、加強教材和教學設備以及教學網絡的建設與管理,使之達到專業化、系統化、規范化的要求;
9、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專業、重點課程的建設與管理;
10、加強教學檔案和教學管理臺帳的建設與管理。
第二章 教學管理的組織系統
第四條 校長作為教學質量首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教學管理,加強對教學工作全局、重大事項和關鍵環節的領導、指導、決策與督查,促進學校整體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提升。
第五條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在校長的領導下主抓教學管理,主持經常性工作,通過協調各個職能部門的作用,調動各種資源為教學服務,實現各項教學管理目標。
第六條 建立學校教學管理委員會,由正、副校長,教務處正、副處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富有教學管理經驗的骨干教師組成。教學管理委員會負責研究和決定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如重大教學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重大教改事項的討論與實施、重大教學活動的安排與組織等等。
第七條 教務處作為學校教學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統籌全校教學工作的組織運行并實施有效地管理。其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一般及日常教學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教改方案的擬定與實施;教學計劃和課程表的編制與執行;教材的選購與發放;教學設備的購置與管理;教師的聘用與管理;組織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檢查與考核;組織開展專業、學科及課程建設;組織考試、考核與成績管理;教學檔案及臺賬的建設與管理,等等。
第八條 學生處作為學生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在教學管理方面同樣負有重要責任。其主要責任在于:通過輔導員(班主任)經常、有效地教育與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學習習慣;樹立優良學風和班風,維護學習紀律和教學秩序;積極配合教務處做好日常教學和考試、考核等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加強早、晚自習和其它自習課的組織與管理;加強同任課教師的溝通與協調,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情況,反饋學生的合理化建議,促進和提升教學效果。
第九條 實訓、實習與就業辦公室在教學管理方面負有多重且特殊的責任。主要包括:負責實訓課的教學與管理;負責與實習單位的聯系和配合,加強對實習生的教育及其實習、生活與安全管理;負責技能證書培訓的教學組織與管理;負責實驗室、實訓室及其設備與器具的管理。
第十條 教研室(組)作為學科或課程教學的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學科或課程教學方案的研究與制定、教學內容及方法的研討、教學與考試大綱的編寫、考試命題及考試方法的研究與確定等等。
第十一條 教師作為教書育人的導師,不僅要承擔一定的教學任務,而且要承擔一定的教學管理責任。其一,教師要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以及備課、授課、考試等各項規定,認真負責的完成教學任務;其二,教師要自覺遵守師德師風方面的規定與要求,規范自身行為,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其三,教師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狀態,及時糾正不良現象,維護課堂秩序,保證教學的質量與效果;其四,教師要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積極參與教學管理工作的研討,為學校教學管理建言獻策。
第十二條 學生會、班委會、課代表、學生信息員等,在協助教學、配合管理、培養優良學風、維護教學秩序等方面負有一定責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 教學管理的主要內容
第十三條 教學組織管理
(一)教學管理委員會在校長的主持和領導下開展教學管理活動。
(二)教務處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與指導下,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和各項制度開展教學管理工作,同時加強自身的建設與管理。
(三)負有教學管理責任的其他職能部門分別在分管副校長的領導與指導下,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和相關規定做好教學管理工作。
(四)教研室(組)及全體教師在教務處的管理與指導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和相關規定開展教學活動,做好與自身教學有關的教學管理工作。
(五)學生會、班委會、課代表、學生信息員等,分別在各自所屬部門的管理與指導下,履行教學管理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教學計劃管理
(一)教學計劃由教務處組織制定和執行。
(二)教學計劃要根據教育部門的規范要求,遵循教育教學的客觀規律,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在充分研討和論證的基礎上進行制定,主要的教學計劃須經教學管理委員會研究與核準。
(三)教學計劃包括:以專業為單位的教學計劃、以年級或班級為單位的教學計劃、以學年或學期為單位的教學計劃、以學期為單位的綜合課程表、實訓與實習教學計劃、各類技能培訓教學計劃等。
(四)教學計劃應在教學活動開始前制定完成并通知有關各方,以便做好執行計劃的準備,一經公布和執行后,教務處和有關各方均不得擅自改變計劃,特殊情況須報請上級領導批準。
第十五條 日常教學管理
(一)制定并嚴格執行校歷、教學進度計劃表、課表、考核表以及作息時間表;
(二)嚴格控制對教學進度、課表變更以及調、停、加課等事項的審批,及時、妥善的處理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事故。
(三)每日課前要對教學(實驗)場地以及教學設備、器具等進行檢查,做好充分的教學準備。
(四)提前安排好教師上課、接送、午餐、休息等具體事項,保證教師的正常教學。
(五)開展對日常教學的巡視、檢查、聽課、評教評學等工作,提升教學的質量與效果。
第十六條 考試與考核管理
(一)凡是人才培養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和實踐環節都要對學生進行考試或考核。
(二)積極改革考試與考核的內容和方法,著重檢查學生掌握所學課程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和實際應用能力。
(三)制定并嚴格執行考試、考核制度,嚴肅考場紀律,精心安排監考、閱卷、成績審核與記載等考務工作。對違反考試制度與考場紀律的教師和學生,要及時、嚴肅地進行處理。
(四)學生集體外出考試由學校統一安排和組織,保證所有學生往返安全、食宿無憂、順利應考。
第十七條 實訓、實習與培訓管理
(一)實訓、實習與就業辦公室要分別制定相應的制度,作為實訓、實習與培訓管理的依據。
(二)實訓管理要抓住兩個重點:一是實訓教學的管理,通過規范教學標準、提升教學水平、改進教學方法,從而提高教學的效率并實現教學目標;二是實驗室和實訓設備與器材的管理,做到定制度、定人員、定責任,保證管理到位。
(三)實習管理要密切配合實習單位,切實加強對實習生的實習教學管理、生活管理與安全管理,做到五個經常、一個及時:經常聯系、經常巡點、經常考察、經常教育、經常通報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四)培訓管理要把握好三個環節:一是選擇配備比較精干、穩定的教學骨干;二是合理安排培訓教學與考試的時間節點;三是不斷提高培訓的質量、效率與考試合格率。
第十八條 教學質量管理
教學質量的構成因素很多,涵蓋范圍很廣,這里著重強調以下幾點:
(一)教學質量是教學管理的核心,也是學校管理的核心。要教育全校師生牢固樹立“質量立校”和“質量育人”的教學理念,把提高教學質量作為首要目標,放在教學工作和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教師是教學的主導,也是教學質量的關鍵。要加強教師隊伍的建設與管理,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能力,為提高教學質量提供優質的師資條件。
(三)學生是教學的主體,也是教學質量的本源。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著力培養和樹立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不斷提高學生的學習水平和學習能力,為提高教學質量提供堅實的主體條件。
(四)教材、教學設施和設備是教學的基本保證,也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客觀要素。要加強教材、教學設施和設備的建設與管理,不斷完善各類教材、教學設施和設備的配置,為提高教學質量提供基本的前提條件。
(五)考試與考核是教學的重要環節,也是衡量和提高教學質量的主要手段。要加強對考試與考核特別是國家統考的研究、組織和管理,不斷提高教師和學生應對考試、考核的能力與水平,提高合格率與優秀率。
(六)實訓與實習是教學的特殊環節,也是考量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要加強對實訓與實習的管理,切實提高實訓與實習的教學質量,著力提高學生的實踐技能,為國家和社會培養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
第十九條 教師管理
(一)加強教師隊伍的組織建設和管理,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的結構。在年齡結構上,堅持以教學經驗豐富的中老年教師為基礎,同時有計劃地培養和引進具有青春活力和發展潛力的青年教師;在專業結構上,堅持以公共文化和專業基礎課的教師為基礎,同時注重培養和引進臨床與實訓課的教師;在學歷和職稱結構上,堅持以高學歷和中、高職稱的教師為基礎,同時適當任用學歷、職稱不高但是教學水平較高的教師,堅持既看重學歷和職稱,更看重水平和能力的人才觀;在校內與校外、專職與兼職的結構上,堅持以校內和專職教師為基礎,不斷強化校內和專職教師的師資力量,同時要穩定和拓展校外兼職教師的優質資源。
(二)加強教師隊伍的業務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要通過組織業務學習、培訓、集體備課、結對幫扶、示范教學、評教評學等途徑,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加強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思想、道德與作風素質。學校要制定并嚴格執行《師德師風管理條例》,各級領導和各部門都要把師德師風的教育與管理作為一項專門性和經常性的工作,做到常教、常管、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教務處要著力抓好校內專職教師和校外兼職教師的師德師風管理,要努力塑造我院教師隊伍的優良形象。
(四)切實做好任課教師,特別是外聘教師的服務工作。要在全校范圍大力營造“尊師重教、感恩圖報”的氛圍,同時要為教師的教學工作、往返交通和日常生活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第二十條 教學保障管理
(一)教材管理。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教材建設計劃;要建立系統、規范的教材資源庫;要有預期地做好各專業、各學科、各年級的各類教材的選擇、訂購、發放與管理工作。
(二)教室管理。要對教室進行合理的配置和使用;要保證教室的各種配套設施經常處于完好臨用的狀態;要把教室管理落實到具體部門、班級或個人。
(三)實驗室管理。實驗室作為特殊的教學資源,要由專門機構及專門人員,依據專項規定實施專業性管理。
(四)教學設備管理。要根據學校的發展和教學的需要,逐步更新和完善教學設備,并對各類教學設備實施分類及有效地管理,尤其要重視加強對實驗室、機房等處所的貴重儀器設備以及教室內的多媒體等教學設備的管理,保證各種教學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無缺、可用的狀態。
第二十一條 教學檔案管理
(一)教學檔案的內容一般包括:教學文件檔案、教學業務檔案、教學教務管理檔案、教材管理檔案、教學設備檔案、教師業務檔案、學生成績檔案等。
(二)教學檔案要依據檔案建設與管理的規范要求,將各種文件、資料按照不同的內容范疇分類收集、存放、管理、立卷、建檔。
(三)教學檔案的建設與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學校對負責檔案管理的專、兼人員要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保證檔案管理工作符合規范要求。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基本反映了教學管理工作的一般規律與要求,基本涵蓋了教學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同時也基本符合我校教學管理的實際情況,可作為我校現階段教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涉及教學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但在總體上屬于指導性的規范文件。各部門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制度和規定,以保證教學管理工作在各個層面上做到有章可循。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對于教學管理工作的表述和要求或有不夠全面、確切之處,希望各有關方面在執行過程中注意發現問題,提出寶貴意見,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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